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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物流坏账估计不足 子公司盈利能力存疑原标题:宏川智慧物流坏账估计不足,子公司盈利能力或难以保障 根据《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23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显示,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川智慧物流”)首发申请获得通过,主承销商为东莞证券。 但在2月26日,业界知名财经新媒体《京达财经》对外发布一篇标题为《宏川智慧财务数据可信度低 子公司盈利能力存疑》调查研究报告,引起了各大财经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关注。 《京达财经》指出:宏川智慧物流前后两版招股说明书财务数据打架。宏川智慧在2018年版的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资产负债表中应付账款2015年末、2014末分别为621.59万元、2263.65万元,而2016年版的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应付账款为603.09万元、2261.58万元。 同样的2018年的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应交税费分别为916.20万元、916.75万 元,而2016年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应交税费为920.82万元、917.27万元,不难看出其中数据存在较大的出入,而对于这些数据的调整在2018年 的招股说明书中并没有披露相关事项。现金流量表也存在类似的情况。2018版本招股说明书显示,2015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4044亿 元,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为4746.34万元;而2016年版本招股说明书显示,2015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4058亿元,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为4732.61万元。 这两版招股书披露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总量还是一样,那么关键问题是相差的数到底是归于销 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还是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众所周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直接反应了公司主营业务的收现能力,如果公司的 财务制度在这方面确认规定模糊,那么其财务数据是否能真实反映公司经营成果令人怀疑。 《京达财经》质疑宏川智慧物流坏账估计不足,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坏账准备的计提体现了谨慎性的原则要求,在资产负债表上能如实反映应收账款的净额,报表使用者能够了解企业的应收账款可变现金额。同时,在利润表上也能避免因应收账款价值虚列而造成的利润虚增。 宏川智慧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为0.00%,招股说明书称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一致。但是招股说明书并没有列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数据的对比,通过 查看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的年度财务报告可以发现,保税科技一年以内计提比例为5.2%,南京港一年以内计提比例为2%,恒基达鑫一年以内计提比例为0%, 这三家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应该不会是0%。 拿2015年度的应收账款举例,2015年末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为5929.06万元,如果按1%计提坏账准备要计提59.29万元,而当年实际只计提了1-2年的应收账款的0.17万元坏账,因此宏川智慧物流坏账准备的估计很可能不 足导致应收账款价值虚列,利润虚增。再来看宏川智慧的毛利率方面,2014年、2015年、2016分别是56.67%、59.18%、56.79%,而 可比上市公司的毛利率平均值在2014年、2015年、2016年分别是50.39%、43.28%、49.74%,。2015年宏川智慧物流的毛利率较 可比上市公司平均高出近16个百分点,2016年在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毛利率下降7个点的市场环境下实现了毛利率2个多点的提升,笔者不禁好奇这样的逆市操 作是如何实现的? 如果说是因为公司本身强大的盈利能力所致,那么在2016年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毛利率都上 升的情况下为何宏川智慧物流的毛利率又出现了下滑呢?根据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宏川智慧物流的营业成本中主要为折旧、直接人工等不随营业收入变动的固定成 本。基于以上特点,在营业收入覆盖固定成本后,随着营业收入的增加,公司的毛利率将逐步较快提升。但是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是增加的,按照这个逻辑公司 毛利率应该有提升,但结果却是不升反降,实在不由得让人深思。 《京达财经》质疑宏川智慧物流子公司盈利能力或难以保障。宏 川智慧直接和间接持有三江港储100%股权。三江港储2017年9月30日其他应收款占到流动资产总计的82.86%,2016年末其他应收款占到流动资 产总计的84.58%。2014年-2016年,营业外收入分别占当年净利润的66.41%、36.05%、41.54%,占比较大,净利润中营业外收入 做出如此之大的贡献,该营业外收入又是否可以持续呢?该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疑。 |